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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五度爆發打假球案,牽涉到形象一向健康清新的「開國元老」兄弟象。領隊洪瑞河在壯士斷腕解聘涉案球員之際,也語重心長地說:檢調這樣「養案」,職棒遲早完蛋。

洪先生這番話,也說出了國內外檢警調辦案時,某些手法引起的道德爭議。

我們經常在好萊塢警匪片中看到警調單位利用線民辦案,一舉破獲黑幫的故事。有些是運用臥底線民或警探,以線報方式查獲不法交易;有些則是由警調人員喬裝買家,與毒梟等黑道接頭,在交易即將完成,銀貨兩訖之際來個人贓俱獲。

檢調這次調查打假球,就有點這種辦案味道。

或許我們會覺得:檢警調放長線釣大魚,蒐證完備之後才一舉成擒,將相關方面人贓俱獲,是合理且成熟的辦案手法,值得嘉許;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講,假如一開始就抓人的話,或許某些幕後大尾會漏網,但事態卻不會擴大,且有些原本可能根本不會涉案,或者有心改邪歸正的人(許多以「金盆洗手」為題材的黑幫電影都這樣演的),就不會一失足成千古恨了。就算有些累犯必須要為以往的罪負責,但是這被刻意引誘而成案的罪,是否也應該通通算在他們頭上?

您也許以為這都是那些遊走法律邊緣者的事,只要行得正坐得穩,就跟我們不相干。真的如此嗎?

說個真實的故事。這故事沒有好萊塢電影那樣扣人心弦,但的確值得平民百姓深思。

有一次家兄從舊金山國際機場入境,正在等候託運行李時,一個穿著海關制服但素昧平生的人跑來找他,向他以極其便宜的價格兜售洋酒,表示這是他值勤時沒收的。家兄覺得事有蹊蹺,加以拒絕;而那人則死纏活賴,好一陣子之後才離開。

後來他看到新聞報導得知,那陣子執法單位在機場設局企圖逮捕非法購買贓物的人。假如他當時禁不住誘惑貪小便宜,或者不耐糾纏息事寧人的話,恐怕早已淪為階下囚了。

回到職棒的案子。洪領隊指責檢方養案,就是因為站在球團與聯盟的立場,認為既然檢警調老早就有消息,為何不會同球團與聯盟早早將涉案人揪出,「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而非要等案情擴大,搞到整個聯盟可能因此關門?甚至還有檢方人員洋洋自得地對媒體表示,這次中職倒定了?這種心態豈不是幸災樂禍?

這就好比學校老師發現幾個學生私下串聯,打算在重要考試中集體作弊。老師應該自己或者透過管道警告同學,要學生懸崖勒馬,還是應該找訓導人員暗中佈樁,甚至策動同學私下鼓勵作弊集團,然後在考試中當場逮人,記大過甚至開除,從而殺一儆百?

如果檢警調普遍以這樣的心態來養案辦案甚至誘人入罪,不但在道德正義上有瑕疵,甚至一般市井小民稍一不慎,就可能成為下一個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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