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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幾天前,我跟W面對空白的節目表,想要填些什麼上去時,我突然想到:不一定要找來賓啊,自己喜歡的東西自己來講有何不可?

那天不知怎的想要放兩三首我喜歡的歌給大家聽,於是徵求W的意見,他也說好。於是前兩天找親友團,這回自己上場。

平常放的幾乎都是流行歌,時段拿下來之後,我就想挑幾首自己喜歡的合唱曲,然後簡單聊聊分享一下即可。誰知道播出前兩天,我下了節目正在吃便當時,做事嚴謹認真的W跑來拿了分從網上找的資料給我看,說他對我這主題沒概念所以上網查了一下維基百科,然後想問我兩天後會講些什麼。他興沖沖的問東問西,我心裡開始覺得不好意思起來。

既然要做,既然有人期待,那就好好幹一場吧。於是上網找資料,回家翻出塵封已久的老CD,這才發現因忙於生活瑣事,我居然遺忘了這許多寶貝!

於是我開始整理資料、挑歌、轉檔... 那兩天剛好午後要去電視台打工,另外也接到翻譯活,因此只能把中午時間擠出來埋頭預備。

節目播出前一晚,我還興奮兼緊張到失眠。當天早上我跟W說:你害我整晚睡不好!

信不信由你:我覺得要當來賓親自來主講一個題目或是受訪,比起當主持人要難。當天也由於自己要控機,加上節目時間有限,因此覺得自己講話也不是很順,該講沒講或者顛三倒四。

但是W覺得我做得不錯,讓他接觸到從未接觸過的音樂;下午更接到了一封電子郵件,是一位聽眾寫來的,他很喜歡今天播的節目,也希望邀請我去他們的合唱團。

我覺得我講得其實不怎麼樣,但是那些歌真好聽。可惜挑的歌沒機會播完,好些該講的也都沒講...

至於我講了什麼、播了什麼?按這裡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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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