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二日中時電子報刊登一篇,關於美國一失業青年自創宗教的外電綜合報導。文中提到此君創教原因是為了「挑戰美國教育界勢力漸大的『智慧設計』(Intelligence Design)理論。『智慧設計』是一種生物起源理論,認為宇宙是如此複雜微妙,因此必然是某種「更高等智慧」精心設計的結果。」又提到「智慧設計其實就是『創造論』的一個流派,擺明和達爾文的演化論打對台。 在正統生物學家眼中,『智慧設計』是不值一駁的『偽科學』」云云。筆者對此等報導深感遺憾,因為該篇報導(原文)不但沒有持守新聞中立原則,同時也違反了科學精神。宇宙和生命的起源,是一道無法經由實驗重覆驗證的謎題。因此,所有相關的理論,也只能說是推論。這也就是為什麼進化論(或演化論)始終只能稱為一種「理論」,而不能稱為「定理」或「定律」。因此,若將與進化論觀點不同的「非主流」說法一律打成「偽科學」,是極不公允的。

事實上,科學界對於廣義進化論也仍有許多疑點,好比說根據已知的生物學法則,自然發生的基因突變絕大多數是朝弱化的方向進行(如畸形兒或其他遺傳疾病),少有愈變愈強的;演化產生的先後物種之間的「中間型」生物(變到一半的)化石證據仍不足夠等等;甚至以化石考證地質年代,再用地質年代驗證化石先後順序的方法,以及按照目前的地球物理條件(如溫度、壓力等)觀察所得的放射性元素衰變期,來推定地球初始,一切物理環境均屬未知之時的年代等等,仍有待科學界通力合作來找尋答案。在這種情況下,把進化論以外的一切觀點都視為「非正統」的「偽科學」,認同者一律列入基督教保守派甚至布希追隨者的這種心態,跟當年西方政教領袖打壓哥白尼、伽利略等科學宗師其實殊無二至。

而從民主自由的觀點來看,既然「信仰自由」已經成為主流價值,那麼從宗教信仰衍生而來的相關論點,當然也有適度傳播的自由-何況是科學無從確認的理論。迷信固然不可取,但是若把跟宗教信仰沾上邊的東西通通扣上迷信的罪名,支持者通通扣上保守反動的帽子,這樣的社會,絕對稱不上自由開放。

其實說穿了,每個人都有宗教信仰。佛教、基督教、回教是宗教,無神論也是一種宗教;也就是說,「不信」也是一種「信仰」。如果一個社會假「信仰自由」之名,禁止已經被社會認同的主流宗教思想理論,與植基於無神論的特定「科學」理論並列,獨尊「不信」的話,那才是真正反智、反民主、反科學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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