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空前的地震海嘯與核電廠災變震驚國際。在一片捐款救災聲中,有不少朋友對於捐款有看法。有些人覺得日本很有錢不需要捐,錢應該留給國內需要的人;有的朋友認為後續的賑災才是長期需要關注的,眼前救災交給政府就好;更有人主張救災賑災是一個國家政府應盡的責任,應該追究責任歸屬,外國人不需要捐款救災,因為捐款救災會讓原本應負責的國家政府減輕責任甚至存僥倖心理...。

因此,這次台灣從總統到演藝界到社會各界的大舉募款,也就引起不同方面的批評。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捐款非常有必要,而且是在第一時間的救災階段。首先要知道,大災難發生之後,政府單位要顧的事情很多,而從近年來幾次國際間的重大災變來看,現場救災與初步安置災民的工作,有相當大的比例是靠國際救援與慈善機構協助完成的。事實也證明,政府在這方面的確力有未逮。海地之類比較貧困的國家就不說了,像是紐西蘭基督城大地震,大家都覺得還應該繼續挖掘的電視台大樓,當局卻有意放棄,原因就是要把有限的人力物力投入「更有希望救到人」的地方;日本現在也還有已經在收容所的災民缺衣缺食甚至凍死的。

以這次事件來說,國際紅十字會與世界展望會等跨國機構就曾表示,他們常駐當地的工作人員已經趕赴災區支援,但是由於災害規模過大,因此需要大量的經費與物資做後盾。當然這些機構原本也有經費,然而若是外界能及時提供援助的話,對於他們安排投入第一時間第一線的救災賑災工作,會有立即而明顯的幫助。

其次講到國家的責任與有錢與否。我自己的想法很簡單,就是盡自己的力量,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假如鄰居的房子燒了,全家大小流落街頭,相信大部分的人一定會慷慨接待他們,或者借錢給他們住旅館、買車票去投靠親友等等,而不是追究他家親戚是否很有錢應該會拿出來,或者是不是他們用火不小心燒了屋子、有沒有按規定裝警報器保火險等等,因為那既不是災難發生當下最重要的考量,同時也不是旁人管得著的。

同樣的道理,日本國民所得多少、災害防護政策是否落實、電力公司是否粉飾太平、內閣是否僵化等等不是不重要,但那是日本自己往後要面對、要解決的。人命關天,眼前幫助他們救人是第一要務,過多的考慮實不必要。

應不應該捐款給日本?錢是否應該留給國內貧困的人?這問題其實不難回答。一個人、一個家庭或一個社會國家都有太多的事情應該要做,而且是應該同時做的。如果因為國內有貧戶就不捐款幫助鄰國,就好像說有學童沒錢上學就不能拿錢辦博物館,有殘障人士需要救助就不該撥款辦運動會或者研發新科技一樣,是一種狹隘、短視的思維。

當年九二一大地震與八八水災的重災區民眾這次都主動參與募捐活動,因為他們不但刻骨銘心地了解災後需要幫助與關懷,同時也記得當年日本友人是如何慷慨地幫助他們。從他們的表現就不難解答是否需要捐助日本這個問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的,善意更是會累積的;台灣受災戶的踴躍參與和連日來許多日本人透過不同方式感謝台灣,就證明這樣的愛心互助絕對有其正面意義,而且遠超過金錢本身,乃至於政府的官式外交活動。

尤其是這次的多重災變使得日本當局救援乏力,許多災民正陷於絕望之中。此時此刻,當他們知道有這麼多國際友人,賣力地替他們出錢出力,只是希望他們能活下去的時候,會是多大的鼓舞?或許某些原本已經傷痛欲絕的災民會因此打起精神堅持到底,命運就此改變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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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