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七點在教會開執事會時,突然傳來教會一位老弟兄失蹤的消息。

這位楊老弟兄早晨出門散步之後就不見蹤影。由於他身上沒有帶任何證件,又患有輕微失智症,所以家人很緊張;剛好他的兒子媳婦回國去了,因此只剩下楊伯母一人在家。她在電話中告訴主要從事長者關懷的葉傳道說:在老人公寓經理的協助下已經向警方報案,希望教會弟兄姊妹能夠代禱。

當然,我們立刻為楊老弟兄禱告。但除此之外,我們也要盡可能地協助家人。當時我們就已經請葉傳道與她保持聯繫,且決定會後由葉傳道與關懷執事以及楊老弟兄之子所屬小組組長,剛好也在場開會的總務執事陳弟兄前往探訪。

這時我突然想起一段往事。約莫十年前,我在此間一家中文電視台任新聞編輯。某天傍晚突然接到一通電話,致電的魏小姐曾在本地的一家中文廣播電台任職,也算是我們的媒體同業。她說她的公公出外散步好幾小時未歸,也向警方報了案,希望我們電視新聞能夠協尋。

魏小姐當過電台新聞主播,因此很簡明扼要地傳真來了老先生的相片、年齡、特徵等資料;但傳真的相片實在不清楚,無法在電視上播出;而我們電視台人少設備也簡陋,新聞部只有一台編輯負責排Rundown (播出順序表) 的電腦,且早期還不能上網。我已經忘了用甚麼想法子請魏小姐將相片email來的,總之最後我們在新聞中插播了這段尋人啟事。

後來這位老先生好像是在次日被找到了。她們家還寄了張謝卡給我。記憶中那張謝卡的封面是他們的全家合照,打開則是一張路線圖,標明老先生從奧克蘭一路步行到Lake Chabot附近,走了總有八九英哩遠。

想到這裡,我決定依樣畫葫蘆。我請葉傳道致電楊伯母,問清楚楊伯伯的身高、體型、穿著服裝、離家時間、失蹤地點等資料,以及聯絡人的電話,同時也請教會秘書以及小組長陳弟兄分頭尋找楊伯伯在教會通訊錄以及活動所拍攝的相片電子檔;然後跑到會議室外,撥電話給老同事,現在在本地中文電視台任主播的陳老哥。

老哥一口答應協助播出尋人啟事,所需資料也跟我想的一樣。不過為了掌握時效,他希望我能直接寫好播報搞email給他。

我離開電視新聞工作已經好幾年了,但是寫這種Voice Over (旁白配畫面) 的稿子應該還行;也感謝神的保守,讓我在今天臨出門開會前,順手抓了我的小netbook。於是我就在大夥開會時寫新聞稿,並且無聲地暗自誦讀順稿,力求老同事播報時能夠順利清晰。播報稿是這樣的:

(Lead) 在這裡要請各位觀眾,特別是東灣Hayward附近的觀眾朋友,幫忙協尋一位失蹤的華裔老人。

(VO) 這位楊德X老先生今年80歲,身高約5呎9吋,體型瘦長,有輕微失智症,今天早上十點鐘左右,在Hayward的Tampa Ave住家附近,外出散步的時候失蹤。他穿著米色夾克、米色長褲,攜帶深灰色背包。楊老先生的家屬已經向警方報案,希望觀眾朋友能夠協助留意。如果您曾經見過這位楊德X老先生,請您致電510-783-8884,聯絡Hayward警察局,或510-828-XX55找洪先生。


另外我也附上了畫面圖卡需要的各項資料,以及兩張照片的Jpeg檔案。

CG

楊德X (80歲)
身高176公分 (約5呎9吋)
穿著米色夾克、米色長褲,攜帶深灰色背包
失蹤地點:Hayward市Tampa Ave附近
聯絡人:510-783-8884 (Hayward警察局) 或 510-828-XX55 洪先生(講中文)


講到聯絡人還有一段插曲。原本葉傳道給我的是楊伯母的姓名電話,但我覺得來電話的人也許只是曾經見到楊老弟兄,未必人就在那裡;再者楊伯母年紀也大,英語能力又有限,接到電話未必曉得如何反應處理。因此我請葉傳道問清楚當初報案的警察局相關電話,做為主要聯繫之用。除此之外,執事會主席洪弟兄也自告奮勇地充當聯絡人,給可能提供線索的觀眾朋友多一種選擇-畢竟有不少觀眾英語能力有限,且也不是人人都願意隨便打電話給警察的。於是我在圖卡資料上也特別註明洪先生可說中文。

沒多久陳老哥來電,告訴我尋人啟事將在十點半那節新聞播出;假如在此之前找到人的話,我就要打電話給當晚的新聞編輯Jessie,請她把那則新聞抽掉。Jessie也是老同事了,我也有她手機電話,所以自然沒問題。

約莫十點散會後關懷執事陳姊妹、葉傳道與陳弟兄驅車前往楊家,其他人則各自返家。當我於十點十四分抵達家門,正在停車時,陳姊妹來電告知警方已經找到楊弟兄並且確認身分了,並且即將送他返家,尋人啟事可以不必播了。

問明狀況後,我即刻致電Jessie,當時是十點十七分,新聞已經在播出,Jessie應該是在副控室與導播等工作人員監控播出,因此手機沒人接。我留話告訴她人已經找到,新聞可以不必播出,心想這節新聞完後廣告時間她應該會聽留言,下節新聞剛好可以抽稿。於是我也電話告知洪主席,說他可以不必隨時待命接電話了。

誰知道跟洪弟兄通完話沒多久,電視就播出了這則尋人啟事。大概是Jessie沒機會聽留言吧。不過也無妨,反正老弟兄平安回家就好,看起來當天新聞也很淡,Michael Jackson的追悼會相關新聞就播了好久,播出這則尋人啟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其他重要新聞的播放。

事後我得知,楊老弟兄當天散步一路從Hayward 的Tampa Avenue走到了Cal State East Bay (加州州立大學東灣分校) ,雖沒有上次那位走得遠,但也走了三四英哩,而且還得爬坡。老先生後來跑到一個住家裡,居民跟警方聯絡才找到的。據說老先生渾然不覺自己已經出門散步十二個小時。

雖然這次沒有實際幫到忙,但我仍然很感謝電視台老同事的熱心協助。事實上,在我從事廣電媒體工作的生涯當中,覺得最有意義的,就是這類可以直接服務觀眾或聽眾的報導。當然啦,還是希望這種機會是愈少愈好…



註 這新聞稿是所謂的VO (Voice Over) ,也就是主播先唸一段開場白,然後進畫面時繼續由主播唸稿,而不是採訪記者或者翻譯的編譯事先配好音。文稿前面一段的Lead就是主播面對鏡頭時講的話,註記VO的地方進畫面,主播繼續唸稿,觀眾看到的則是靜態圖卡或是新聞影片。至於後面圖卡內容開始寫的CG則是Computer Graphic的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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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