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葉耿齊傳道關於屬靈成長的講題之二。

引言:

主裡面成長的第一步就是體會神的愛,知道你是蒙愛的才能夠成長。(此為講題一,請參閱《回家》。)

第二步則是要體會神在福音裡賜下的,完全的自由與接納。我們的步完全已經被「完全」知道了。我們的軟弱也被神接納了。

經文:

加拉太書5:1-6: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纔有功效。

題綱:

  • 基督從哪裡釋放我們?我們何以需要釋放?
  • 這自由是怎樣的自由?
  • 這軛有何不好?為何保羅要我們不要回去?
  • 為什麼我們這些被釋放的基督徒仍想要回去背這軛?
  • 這一切跟我們屬靈的成長有何關係?
  • 我們如何保持自由之身?


摘要:

加拉太書5:1包含了:

1.    總結—基督釋放了我們,要我們得自由

2.    命令—要我們站立得住。

第一節原文的順序為:「為了自由,基督釋放了你們。」強調自由。為此目的基督釋放我們。「站立得穩」是命令,要我們持續站穩。

保羅以「奴僕的軛」來形容這重擔很大,壓迫我們不能成長。(相關經文:3:13奴僕的軛就是律法;3:23;4:5)在律法下我們被困住,被捆綁,不得自由,不能成長。

律法是屬神的標準,是從神而來的標準;但這成為奴僕的軛,使我們被咒詛不能成長;然而律法又是公義良善的。律法本身是好的,不好的是人的心,因為人行不出來,無法承擔。律法加上墮落的人就成為不好的。

律法的作用是定罪,告訴我們不夠好,但無法幫助我們改善(就好像視力測量表,可以告訴你近視幾度但無法矯正)。所以活在律法之下的人很辛苦,因為他們拼命想要靠自己來達到神的標準,但是不可能。

基督徒可分三種—

1.    試著把律法的精神降低-放縱主義(快樂天真,沒有罪惡感)

2.    講字面-法利賽主義(苦瓜臉,不知如何勝過罪)

3.    苦修主義、禁慾主義(趾高氣昂,覺得自己完全,瞧不起沒有做到的人)

2-4節說明若有這類心態的後果。若可靠自己行為取悅神,自己就可救自己了,何需要神?靠律法稱義就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墮落。(第四節)
信主之後我們會覺得要靠自己稱義,拼命做拼命服事。

3:3嚴厲指責:靠恩典得救也要靠恩典成聖。靠聖靈入門但想靠肉身成全就是回到律法中,回到行為導向,就是無知。

奴僕的軛就是你的價值在於你做了什麼,而不是你是誰。好像員工對老闆。福音的自由則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管你做得好不好,終究是神的孩子。

基督釋放我們,就是讓我們從performance-based to identify-based。神早就知道我們不完美,也早已接納了。我們還在做罪人時,基督就已經先愛我們,為我們捨身了。所以我們要停止在人前神前戴上好基督徒的面具,單單承認我們是軟弱的、需要幫助的、無法靠自己愛神愛人有耐心,承認我們需要幫助。知道自己的一切醜惡,每個人內心都有罪惡,但早就被接納了。這是成長的第一步。

當我們承認我們的本像醜陋時,就能得著自由,真實地面對人與神。

不能把自己的軟弱跟人分享的基督徒,是很難成長的基督徒。

當我們勇敢承認軟弱時,神就會幫助你。弟兄姊妹就會幫助你。你就不再被軛壓制,就會開始成長。

小孩喝水的比喻:有一天,葉傳道的孩子(不到二歲)要自己拿杯子喝水,而不要父母餵。當時,葉傳道早就知道小孩一定會把水打翻,但是仍然以愛心包容他,讓他去嚐試。而孩子在打翻之後沒有被責備,就會知道父母愛他,因此就有很大的安全感,有很大的自由,因此可以在愛中學習、成長。

同樣地,主耶穌老早就知道我們的缺點,也預備好要接納我們。當我們了解這一點之後,就可以坦然地來到神面前,得著靈裡的平安與自由,生命因此有所成長。並不是說神全然不管教或沒有紀律,而是說我們可以不靠自己稱義。

第五節:相對於行為導向的人,我們是憑信心,靠聖靈,等候所盼望的義—沒有一項是原本就在我們裡面的。我們不是追求完美,而是承認軟弱,求聖靈幫助。我們因此得到幫助與自由。

在基督裡神不用外在的東西(如割禮)衡量我們,而是無條件接納,最後也使我們行為與身份一致,生出一顆愛神的心。

分享:

1.    懂得接納自己:放下「我要夠好」的恐懼感。那是奴僕的軛。你的身份與本像早已被接納。世界告訴我們要夠好夠可愛才會被接納;但我們是蒙愛的,我們要鬆手,面對自己的醜陋,神會幫助我們變成美好的。不要讓別人定罪,也不要讓自己定自己的罪。

停止完美主義,停止不讓自己表達自己的那種呼求。自己怎麼看自己,以及自己覺得神怎麼看自己,是影響屬靈成長的重大因素。

2.    接受、接納弟兄姊妹的軟弱與不完全:我們活在performance-based的世界,所以我們也不給人恩典。我們要人要讀經禱告順服,人家難道不知道嗎?但就是做不到。
我們不要把教條加在人身上,這樣會讓大家假裝屬靈假裝剛強。當別人還不夠好,還在成長,還在軟弱跌倒時,我們要給他們愛、恩典、接納和自由。可以管教,但是以愛為出發點,而非行為導向。若我們不能在教會給人恩典與接納,要別人去哪裡找呢?

反省:別人在我身上看到的是一個用律法捆綁人的神,還是用愛與恩典接納人的神?

「凡在基督裡的,就不被定罪了。」但是我們在教會還是忙著在定那些已經被神赦免者的罪。

互相接納,彼此成長。

結語—試著思想兩幅圖畫:

1.    基督徒成長像水,用抓的抓不起來。要雙手向上捧,承認自己一無所有,才能得到救恩。

2.    給別人的是指責的指頭,還是伸出的,接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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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