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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身分證要求全面捺印指紋。呂副總統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強力反對,表示違法違憲,侵害民眾人權。更以美國等「先進國家」為例,認為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是開人權倒車。我覺得很納悶:為什麼全民按指紋就是違反人權?副總統及總統府委員會立場既然如此強硬,反對同黨的內閣政策,為什麼講來講去,都只有在違反現有戶籍法等法規問題、程序問題上打轉,卻沒人說得出個說以然:按指紋怎樣影響民眾權益?

台灣今天的治安敗壞,可以說是舉世皆知;哪家沒接過詐騙電話,都可以說感謝上帝。小偷小盜小騙小詐就不說了,連殺警奪槍、持重裝備突破軍警包圍等事都能一再發生,殷切期盼治安改善,可以說是民眾的一致期望。建立指紋資料庫,對於辦案的幫助是立竿見影的,只要行得正、坐得穩,一般老百姓按個指紋,協助長期治安改善,也是為自己的權益好。哪裡影響人權?

講到「民權大國」美國,副總統以降諸君多有留美資歷,難道不曉得美國是所謂「聯邦」體系,五十個州各擁主權?每個州不論大小貧富,在聯邦層級都是平等的,各州有各州法律、稅制;州長甚至可調動國民兵。因為這樣的背景,美國各州都有不同的身分管理規定,因此在聯邦層級才沒有老百姓的指紋資料庫。台灣達官顯要、學者專家們,動不動就搬出美國來當擋箭牌,有沒有先搞清楚人家的歷史背景由來?

然而,在治安江河日下的今天,老美也開始支持建立全民指紋檔案。就別說九一一之後帶來的恐怖陰霾,社會風氣靡爛、槍枝毒品氾濫、年輕人好逸惡勞,只想一步登天等情況,早已使美國社會的長期發展蒙上陰影。懸而未破的刑案比比皆是,沒有指紋資料,就是破案率低迷不振的一大因素。因此布希總統以國家安全為由,推動指紋建檔的計畫,才會一反往常地,受到不少一向自我中心的老美支持。既然要學美國就應該學最新的,為什麼只找老掉牙的政策當例子?何況美國人做的就一定對嗎?一定符合台灣的民情與現實需要嗎?

袞袞諸公只知拿「美國如何如何」來支持自己論點,以及用些名詞像是「警察國家」嚇百姓,卻講不出反對的具體原因。當然現行的法規的確有所不足,但是只要政策是對的,這些技術層面都可以透過修法來解決。只要拿出當年公投綁大選的修法與釋法效率的一半,包管幾天之內,適法問題就水到渠成。

至於有人擔心:警政單位會擅用指紋檔案,甚至陷人入罪一事,個人以為多慮。以現在的檢警調運作方式,哪需要指紋檔案才能扣帽子?若真有不肖人員做此圖,只要把目標逮來,再說現場發現過指紋與此人吻合即可,誰會真的去調檔案紀錄來查?再者,筆錄、尿液採樣等證物造假都時有所聞了,配合辦案搞個假指紋紀錄應該也不難吧。

政府高層若真有心保障人權,就應該花點心思想想:如何才能建立一個有公信力的政府,讓百姓充分信賴。若能在高唱人權之外,實質保障那些被元首高官控告搜索的媒體、被行政單位利用審核執照、查稅等方式打擊的反對黨事業,乃至於離奇死亡無人聞問,到頭來卻變成暗殺總統嫌犯的「黃衣禿頭男」的人權的話,民眾將不會吝於多建一份指紋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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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