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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為2000年台灣朝野爭論核四議題時的感言。雖已事過境遷,但文中所論公義誠信觀點,仍適用於今日政壇,故仍刊出以分享之。

這幾天全台灣都為了核四議題而瘋狂。現在在野各政黨正忙於提案罷免總統,而執政黨則一再未提出停建核四案的決策與時機提出各種解釋。但是各方熱鬧滾滾之餘,似乎少有人嚴肅地思考一下,最近政治動盪的原因為何,真正的焦點應該放在哪裡。核能電廠的利弊是個科學問題。就我個人來說,我願意信任專業的判斷,但是如果有證據顯示多年來台電及原委會等相關機構的評估報告明顯有問題,基本上執政黨應該以朝野協商或說帖、公聽會等方式來影響國會,從而設法說服國會停建核四,而非以「萬代子孫幸福」一類的道德理由,由執行法定預算機構行政院擅自停建。

許多人說:現在不痛下決心,將來會禍延子孫。但是話又說回來,「惡法亦法」,民主法治的真諦,就在於執政掌權者處理公共議題的態度。舉兩個簡單的例子:

陳水扁總統是以相對多數票當選的。當初國民黨能否以「陳水扁主張台獨,會引發戰爭,禍延全體百姓」為由,宣佈選舉不算?

國家財政赤字嚴重,行政院可否宣佈「為減少赤字,即日起停辦全民健保」或是「停發已依法核准的公務員退休金」?

答案顯而易見。事實上,上述兩個例子看似極端,但是要彰顯的,正是「民主國家法治高於人治」的觀念。只要是依民主原則制定的法律規章或是決行事項,除非依相關法定程序,否則執政者絕無片面更動之理。或許有人覺得這太死板,但是事關全國百姓權益福祉的典章制度或重大決策,本就不該由一人或少數人好惡來決定。無論一般百姓或是掌權者,若對依法行政之事不滿,也應該透過國會來救濟,而非擅下命令違法亂政。

美國總統大選在即,舉凡槍枝管制、墮胎等議題,都是選戰中百姓關心的焦點。其實美國現任民主黨總統柯林頓對共和黨主導的國會通過的多項法案都不表贊同,但柯林頓頂多以其總統職權否決參院通過的法案,退回國會重行討論,而不會也不能強行要求國務院拒絕執行國會通過的預算。

這,就是真正的民主法治,也是今天台灣朝野應該注意的焦點。

陳水扁總統之所以惹人爭議之處,個人認為就是缺乏「依法行政」的精神。陳總統雖是律師出身,但十分諷刺地,台北市長任內,就發生了拒拆自家違建、擅自提高違規停車罰款、以及取締合法電玩業者等圖利自己,或是不理會議會決策,按自己的喜好與道德觀行事的案例。人人都知道電玩店十有八九藏污納垢,但是對於一個「合法」的行業,你可以派警察站崗盯到業者自己關門,可以派稅捐處天天查稅,卻不能「違法」硬要人歇業。原因無他:如果民選行政首長可以隨心所欲,與帝王專政又有何異?

其次,陳總統在「扁連會」中謙卑地表示會好好參考連戰的意見,卻放任手下閣揆在半小時後驟然宣布停建核四。這除了顯示出陳總統對在野黨的不夠尊重之外,也顯出了他個人的誠信及基本的為人處世態度均有待加強。

許多人以為管理者只要有才能就好。事實上,管理眾人之事的主政者,其道德操守與誠信較才學更重要。才學不足可以靠專業幕僚予以補足,但人品不端或不重信義,則可能造成朝令夕改、假公濟私,從而使政局混亂。從李登輝到陳水扁先後兩任總統執政期間紛擾不斷,我們就可以看到聰明才智勤奮均屬上上之選,但是言詞反覆、喜用權術、不守信用,乃至一意孤行者,對國家社會安定的影響有多大。

或許核四續建真的弊多於利,但那是人民—至少是民選國會議員—依法做出的選擇。如果少數人能憑自己高人一等的識見或道德情操將眾人的決定一舉推翻,那就不需要民主政治了。相對地,今天陳總統若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引發諸如台海戰爭之類的危機,民眾也不能有所怨言,因為只要他在位一天,他就是法定的國家元首。他是合法票選出來的,別說是少數政府,就算只以一票險勝,他仍是全台灣同胞的舵手,無庸置疑。

核四續不續建,總統罷不罷免,個人看來都不是頂重要的。最重要的焦點在於:依法行政(依法罷免也算)的典範能否因而確立,政治人物的人格操守與誠信是否再次為人所重視。(10/31/2000完稿,6/10/2002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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